词条 张汤

张汤简介,后代,族谱 -j9九游

张汤(?—公元前116年12月),西汉时期官员、酷吏,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谋反之事,得到汉武帝的赏识。

张汤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缗,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

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6年12月),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诬陷,被强令自杀。死后家产不足五百金,皆得自俸禄及皇帝赏赐。张汤虽用法严酷,后人常以他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

张汤简介资料
《越宫律》《朝律》
杜陵(今
约前155年
京师
公元前116 年
任栘中厩监
《苏武李陵诗集》
相关人物
张汤相关文献
酷吏张汤之死:张汤自杀是为证明自身清白?
酷吏张汤之死:张汤自杀是为证明自身清白?,汉武帝时期,实行严法酷吏,这是政治的产物,也是他统治手段中必不可缺的一点。张
张汤
生平才华初露继承父职查看详细关系图与张汤密切相关的人们张汤是杜陵人。他的父亲曾任长安丞,出外,张汤作为儿子守护家舍。父亲回来后,发现家中的肉被老鼠偷吃了,父亲大怒、鞭笞张汤。张汤掘开老鼠洞,抓住了偷肉的老鼠,并找到了吃剩下的肉,然后立案拷掠审讯这只老鼠,传布文书再审,彻底追查,并把老鼠和吃剩下的肉都取来,罪名确定,将老鼠在堂下处以磔刑。他的父亲看见后,把他审问老鼠的文辞取来看过,如同办案多年的老狱吏,非常惊奇,于是让他书写治狱的文书。父亲死后,张汤继承父职。为长安吏,任职很久。调任为茂陵尉周阳侯田胜在任职九卿时,曾因罪被拘押在长安。张汤一心帮助他。他在释放后被封为侯,与张汤交情极深,引见张汤遍见各位贵族。张汤担任给事内史,为宁成掾,因为办事无误,又被推荐给丞相,调任为茂陵尉,在陵中处理事务。继续晋升武安侯田蚡担任丞相,征召张汤为丞相史,又推荐给武帝,补任为御史(《汉书》作侍御史),令他处理...
张汤
(?—前115)西汉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武帝时历任廷尉、御史大夫等职。建议铸造白金及五铢钱,并支持盐铁官营政策,主持制订“告缗令”(奖励告发逃避资产税、打击富商的法令)。曾和赵禹编订律令,撰有《越宫律》二十七篇。
查看全文
张汤
(?~公元前115)西汉大臣。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人。幼时随其父学习法律,汉武帝时任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等职,曾参与制定过一些重大政策;善于迎合武帝所好,颇得武帝赏识;将武帝解决疑难案件的指示编成《谳法挈令》,作为官吏办案的法式,以“扬主之明”;积极推行“经义决狱”,提倡博士弟子学习《尚书》、《春秋》等儒家经典,调他们当廷尉的属官。张汤断狱,对诸侯、贵族、豪强、富商大贾喜“深文巧诋,陷人于网”,曾以“微反唇”(嘴唇微动)断定颜异对当时的政策心怀不满,判处死刑,开“腹诽”治罪之端;主持审理陈皇后“巫蛊狱”(见巫蛊)和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谋反等重大政治案件时,株连甚多。但他对于下属、贫民违法、犯罪,“其治尚宽”,常在武帝面前替犯罪的贫民讲情。张汤与赵禹编定“监临部主,见知故纵”之法,规定“见知而故不举劾,各与同罪;失不举劾,各以赎论;其不见不知,不坐”;并撰有关于宫廷警卫制度的《越宫...
查看全文
张汤
(?~公元前115)西汉大臣。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人。幼时随其父学习法律,汉武帝时任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等职,曾参与制定过一些重大政策;善于迎合武帝所好,颇得武帝赏识;将武帝解决疑难案件的指示编成《谳法挈令》,作为官吏办案的
查看全文
张汤相关标签
生年不详
西安人
西汉政治人物
张姓
前115年逝世
西汉自杀人物
政府人物
家族谱大览
网站地图